近日,張家口蔚縣公安交警大隊在蔚州鎮建設北大街開展酒駕醉駕夜查統一行動,執勤交警在對一紅色小轎車例行檢查時,發現車內酒氣彌漫,十分可疑,詢問駕駛人是否喝酒,駕駛人張某某十分淡定地否認,稱是副駕駛乘客喝的酒,自己是去接人的,而一旁的副駕駛乘客也連連附和,稱駕駛人張某某沒有喝酒。
可經快速檢測,呼氣檢測棒呈紅色報警狀態,場面一時有些尷尬。
執勤交警隨即將張某某帶上警車,準備進一步檢測。可張某某不僅不配合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還左一句“哥”,右一句“咱們”套近乎,甚至企圖用錢來行賄交警。
執勤交警果斷拒絕后,又對張某某進行了一番批評教育。經多番勸導,張某某終于愿意配合。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張某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124mg/100ml,已達到醉駕標準。
面對如此之高的數值,張某某坦然承認自己喝了兩瓶啤酒,其自認為酒量好,又在晚上行車,應該不會有交警檢查,便心存僥幸酒后駕車,豈料仍被查獲。
經抽血檢測,駕駛人張某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72.54/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對其予以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其醉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上資訊網,選靠譜好房
查最新樓盤價格
張團團精選
張家口吃喝玩樂2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