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張家口懷來縣公安交警大隊正在轄區新保安車站街油庫路段開展酒醉駕統一行動,一輛銀灰色面包車在距離交警不遠處突然停下,司機慌忙下車并向附近村莊狂奔而去,行跡十分可疑。執勤交警立即追趕上前,最終在一條死胡同內將逃跑司機攔截。
圖/ 逃跑的駕駛人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駕駛人武某體內的酒精含量已達到醉駕標準,隨即將其帶回大隊作進一步處理。通過抽血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6.07mg/100ml,系醉酒駕駛機動車。
圖/ 武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
據了解,當天中午,武某確實喝了些白酒加啤酒,因飲量不多,以為休息幾個小時就沒事了,于是未攜帶駕駛證,便匆忙開著親戚的車去朋友家辦事,結果剛出發不久,就遇到交警例行檢查,心虛作祟棄車逃跑,結果還是被交警查獲。
駕駛人武某醉酒駕駛機動車,且未隨車攜帶機動車駕駛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對其予以罰款50元、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其醉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張家口交警提示
晚上飲酒、第二天開車;或者中午飲酒,休息一會兒再開車,都有可能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構成酒駕或醉駕,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隔餐醉”或“隔夜醉”。血液里酒精的代謝需要一定的過程,體質不一樣,酒精代謝速度也就不一樣。
從科學實驗數據來看,酒精在人體中,一般消解時間為10-20個小時。前一天如果喝了一定量的酒,第二天開車的話,也有可能醉駕,因為酒精在體內還沒有完全消解。所以,喝完酒盡量隔一天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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