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張家口懷來縣,一男子駕車出行遇交警夜查,心虛闖卡后棄車而逃,被交警查獲后,拒不承認自己是駕駛人,沒想到執法記錄儀還原了真相。
3月20日20時許,張家口懷來縣公安交警大隊正在城區永紅路與永安街交叉口開展夜查統一行動,一輛紅色SUV在通過執勤點時未聽從交警指揮立即停車接受檢查,而是加大油門揚長而去,執勤交警立即對該車進行了布控攔截。
紅色SUV前行不久后,駕車男子將車輛停靠在路邊,匆忙下車準備棄車逃離,結果被及時趕到的交警制止。隨即,執勤交警要求其配合接受檢查,男子卻一口咬定不是他開的車,還用他人的姓名搪塞敷衍交警,拒不出示相關證件。整個對話過程中,男子說話蠻橫、醉意明顯。
圖/ 駕車男子準備棄車逃離
原來,紅色SUV駕駛人吳某于2020年3月22日就因酒駕被處罰過,始終未參加記滿12分考試,駕駛證仍在扣留期間。此次闖卡逃避檢查,又是因為喝酒開車。
圖/ 吳某于2020年3月因酒駕被處罰
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吳某體內酒精含量已達到醉駕標準,執勤交警立即將其帶回大隊做進一步檢查。經抽血檢測,其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50.46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
圖/ 血液檢測結果
駕駛人吳某在駕駛證扣留、記滿12分期間醉酒駕駛機動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對其處以罰款400元、吊銷駕駛證、且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處罰。其醉駕行為涉嫌危險駕駛罪,還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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